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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十六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1合同段钢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BJDT-GC201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十六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1合同段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十六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1合同段项目部。本项目所用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16号线21标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包括一站两区间,依次为:丽泽商务区间站~丰益桥南站区间、丰益桥南站、丰益桥南站~丰台站区间,全线均为地下线,总长3559.06m。 丰益桥南站长268.4米,地下两层明挖车站,车站设4个出入口,2个风亭,1个安全疏散通道。临近丰草河、国有铁路北侧东西走向,附属出入口C口下穿国铁段为暗挖段,车站两端提供盾构始发井。 丽丰区间右线总长1053m,在右K13+578.895处设置临时施工竖井及横通道,临时施工竖井采用倒挂壁法施工。在右K13+778.366~右K13+857.166处为区间盾构接收井及渡线段正线,采用明挖法施工,明挖基坑与长城地产地块明挖基坑合建完成,明挖基坑支护结构采用围护桩+锚索的支护形式。在右K14+127.764及右K14+788.848处设置两个联络通道,联络通道采用暗挖法施工。 丰丰区间全长1570.078m,采用盾构法施工 ,本区间下穿西三环南路,既有十号线,沿国铁车场下方向西,到达丰台站。 工程造价:人民币(小写)581564910.00元。 计划工期为42个月,开竣工时间为2013年6月1日~2016年12月28日。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等情况详见附表。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计数量,结算以实际进场验收的合格数量为准。 3.招标方式 3.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建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亿元(含)人民币以上。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3、2014)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3、2014) 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2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2.1合格投标人条件:在本标段实施过供应但已退出的公司、代理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2.2要求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一票制结算,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4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2.5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两仟元(2000.00元)整,售后不退。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华威支行,账号:627050118)。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在汇款凭证上须注明购买北京地铁十六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1合同段钢材集中采购招标文件。 5.2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3月09日至2015年0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4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03月30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6.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将解锁密码密封在唱标函中,供评委评标时使用。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2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东管头前街207后面新中铁三局项目部 邮编:102300 联 系 人:赵孟魁 电话:13552868879 传真:无 电子邮件:442123663@qq.com 附件: 北京地铁16号线21标工程项目部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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