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固西公路A5合同段工程所需部分钢材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ZTSSJ-WZ-2014-033。 二、项目名称: 中铁十四局固西公路A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钢筋10754.188吨(GC-01包件);型钢1768.453吨(GC-02包件);钢绞线301.264吨(GC-03包件)。 四、合格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报价人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谈判; (4)报价产品钢材必须在铁道部下发的65家合格生产厂名录内,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 (5)报价人有三年的良好销售业绩,近三年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公路、铁路、高层建筑、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供应业绩; (6)产品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具有钢材生产厂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信誉良好,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取得采购文件: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于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6日,每日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自治区西吉县偏城乡中铁十四局固西公路A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取得采购文件。每包售价1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须递交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报价保证金(电汇或现金,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汇款方式缴纳汇入需用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中撤回其报价; 2、成交人未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邀请函回复确认: 报价人应于2014年7月6日18:00前电话或传真回复确认。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报价人应于2014年7月15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交到宁夏自治区西吉县偏城乡中铁十四局固西公路A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报价文件递交时,验证各报价人的采购文件费、保证金等各项手续。 采购会议于2014年7月15日9:30(北京时间)在宁夏自治区西吉县偏城乡中铁十四局固西公路A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召开。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需方:中铁十四局固西公路A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利18152578653 林杰15809599817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标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