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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招标公告
二、前附表
三、总则
四、招标项目要求
五、合同主要条款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开标与评标
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钢材(低碳热轧盘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钢材(低碳热轧盘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S1J-C201202001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生产计划采购资金;4-12月估算使用量约为800吨,预算资金400万元。供货地点为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钢材经营资质;
(4)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一般纳税人。
(5)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6)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7)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所中标段不能转包。
(8)无不良记录或有不良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4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地址: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标书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前
投标文件文件递交地点: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招标办
六、开标时间:2012年4月10日下午13时30分
开标地点: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20000元整。
交付方式: 电汇/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衢州市建行
银行账号:33001683500056515151
八、招标人地址:衢州市闹桥(公交11路可直达)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招标办(行政办公楼2019室),
联系人:汪先生 、姜女士 联系电话: 0570-3836053,传真:0570-8533515。
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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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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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J-C201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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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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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低碳热轧盘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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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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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供货期2012年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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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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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4月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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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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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整(售出后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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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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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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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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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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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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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0日下午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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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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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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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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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20000元整。
形 式:电汇/支票(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衢州市建行
开户帐号:33001683500056515151
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以招标人出据的回执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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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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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5日下午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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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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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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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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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先生、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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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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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383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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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1、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的资金已经落实。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合格的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且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钢材经营资质;
(4)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一般纳税人;
(5)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6)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7)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所中标段不能转包。
(8)无不良记录或有不良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3、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4、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招标人积极配合。如果中标,中标单位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5、所有接收后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6、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定义
7.1招标人:系指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7.2招标文件:系指本文件。
7.3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承担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招标标的物进行评审的组织。
7.4 投标人(报价人):系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7.5 投标文件:系指本项目供应商递交的,参与投标的各种书面资料。
(一)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前 3 天对必要问题予以答复(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天,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10.2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二) 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项目给予实质性答复(包括商务、技术、资信),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定。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 未对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标书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复印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标书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
(2)投标人单位情况表;
(3)服务计划书(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供货保证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
(4)投标**书
(5)资格、证明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执照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盖章及签字。
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下述“第17条、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中所提出的内容和格式按顺序编写,装订成册。
14、报价要求
14.1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使用单位仓库内的包干价格。以《我的钢铁网》站的“基准价格”基础上报浮动率(详见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14.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
14.3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浮动率),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须按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文件。
1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后退还或转抵合同履约保证金。
1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后合同后退还至投标人帐户。
15.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不能履行询标承诺或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
(4)投标人在招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5)招标过程及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7.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应写全称。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2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材料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须有“名称、招标人、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17.3包装及密封
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一起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须有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封套上应注明:“招标人、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17.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加盖公章。
17.5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8、密封及标记
18.1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
18.2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人、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18.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盖章,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指定的招标地点。
19.2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招标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送达到招标人。
20.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招标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0.3 若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招标人。
20.4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无效投标、废标
2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包装、密封的或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2开标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1款规定加盖投标人**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
(7)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投标资格(包括在省属本系统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12)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是以下关系的:①本系统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②本公司中层领导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2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3)投标人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浮动率)均超过招标人的标底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组织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
(四)开标、评审及合同签订
22、开标
22.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2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2.3 验证投标保证金。
22.4 招标人及公司监督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3、投标文件评审
23.1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23.2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变更非实质性的相关要求,不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责任。
23.3开标、评标须知
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开标、评标须知。
24、确定中标候选人
(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不足三家,则依法组织重新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
(3)经评审后的有效标少于三家时,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仍具有竞争性,可继续进行评审;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
25、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文件要求;
(2) 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可靠、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26、中标通知书
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7.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7.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对本次招标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8、履约保证金
28.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中标总金额***拾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处有应付款的可在应付款中转帐抵扣)。如中标人不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其中标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2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有效。
29.3 履约结束后,招标人凭收据向中标人无息退还。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1、本次将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钢材(低碳热轧盘条)采购的中标候选人。
2、 如钢铁网站上没有公布招标人计划发货当日杭州市场价格行情的,以计划发货日前最接近时间网站发布的行情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3、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推荐的生产厂家范围内的线材供货,在具体要求第1条双方确认“基准价格”基础上经浮动后确定每批次采购的线材价格(线材生产厂家与价格相对应),投标人所报的浮动率测算时应包含税金,运杂费、伴随服务费等所有费用,要求运送到招标人仓库,一票制结算,中标浮动率一经确定,合同期内不予变更。
4、本次使用单位为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
5、招标结束后,由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负责对中标人介绍供货点的具体情况。
6、本次招标定点供应商的约定有效期为9个月。
二、钢材(低碳热轧盘条)招标采购的基本情况
1、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钢材(低碳热轧盘条)4-12月估算使用量约为800吨;
2、低碳热轧圆盘条(工业拉丝材)Q195~Q235 的产品标准为GB/T701-1997和GB/T14981。
3、推荐品牌为日照、三钢、鄂钢等
4、交货方式:按招标人的生产月计划分批次送达,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交货,遇有急件的,中标人需在二日内交货。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书目录完整地填写投标书,不得变动投标书格式及顺序。投标函若有涂改须盖章确认,以上报价为含税现款价格。
2、投标人应有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钢材资源和渠道,能按招标人月生产需求分批交货,招标人每批要货前五天通知中标人。
3、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动力物资科)联系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如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或者有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捌万元整(招标人处有应付款的可在应付款中转帐抵扣)。
4、数量由中标人预报,购进钢材(线材)需经招标人检验和核对。
5、中标人送达的货物,必须提供中标物资相应的质量及标准证明书,招标人验收时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经使用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必须及时来处理,招标人有权退货。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6、标的参考数量是以招标人在2011年全年的手拉链线材需求量为基数并参照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方向而定,实际供货数量会有差异,中标人具体的送货计划仍应以招标人的月度采购计划为准,招标人不负责中标人自行超计划排产或订购部分钢材的回收采购责任和处置义务。
四、货款结算:交货经验收合格,收到中标人提供的17%增值税**后30天内由招标人支付货款。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需方: 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
供方: 签订日期:
一、经公开招标确定供方为需方钢材(低碳热轧圆盘条)采购的供应商,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约定如下:
二、合同履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钢材(低碳热轧圆盘条)品种、数量、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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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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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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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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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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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日市场价格浮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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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95~Q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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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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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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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质要求:低碳热轧圆盘条(工业拉丝材)不得锈蚀严重,
五、检验标准:低碳热轧圆盘条(工业拉丝材)Q195~Q235 的产品标准为GB/T701-1997和GB/T14981。
六、交货方式:按需方的生产计划需求,供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交货,遇有急件的,供方需在二日内交货。
七、其他要求
1、供方应有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钢材资源或供货渠道,能按需方月生产需求分批交货,需方每批要货前五天通知供方。
2、供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拾万元整。
3、规格数量由供方预报,购进钢材需经需方检验和核对(核磅)。
4、供方送达的货物,必须提供中标物资相应的质量及标准证明书,需方验收时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经使用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时,供方必须及时来处理,需方有权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赔偿。
5、标的参考数量是以需方在2011年全年的钢材(低碳热轧圆盘条)需求量为基数并参照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方向而定(详见投标书),实际供货数量会有差异,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的月度采购计划为准。
6、供方出现二次以上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二次以上不能按时供货,将列入不良记录,并酌情扣罚合同履约保证金。
7、需方未能及时付款,应按银行同期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货款结算:交货经验收合格,收到供方提供的17%增值税**后30天内由需方支付货款。
九、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执四份,供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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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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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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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章):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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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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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衢州市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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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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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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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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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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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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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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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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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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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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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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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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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函(商务)
致: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钢材(低碳热轧圆盘条)采购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一、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二、投标报价(浮动率)为:
我方承诺: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钢材(低碳热轧圆盘条)采购以下表中浮动率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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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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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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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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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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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日市场价格浮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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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95~Q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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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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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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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四、保证忠实地执行协议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五、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标准、技术资料及相关情况。
六、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七、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八、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九、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十、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投标**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没有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钢材(低碳热轧盘条)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为S1J-C201202001,其在投标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附件四
服 务 计 划 书(格式)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2、供货保证措施及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4、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
附件五
关于资格的**函
浙江五一机械有限公司:
关于贵单位 年 月 日第S1J-C201202001的钢材(低碳热轧盘条)采购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规定的 (产品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后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一般情况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
日 期:
附件六
投标人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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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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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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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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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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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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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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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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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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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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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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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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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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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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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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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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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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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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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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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业绩,企业变更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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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势
及
特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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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运输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获奖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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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开 标、评 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的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查验身份证明,核对身份。如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的代表未能准时参与开标,招标人将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监标,投标人对开标结果不得有异议。
(3)检查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书商务正本中《投标函》内容,以及招标单位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二、评标委员会
招标单位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投标书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三、询标及对投标书的澄清
(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投标书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对投标书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必须到场。
(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书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询,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4)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5)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份。
四、对投标书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开标后,招标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交纳;投标书是否按规定签署。
(2)在对投标书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单位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书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书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五、评标办法和程序
1、评标采用以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标底(浮动率)低者中标(标底(浮动率)由评标委员会在标前会讨论决定并在开标时公布)。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按照平等、客观、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书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标依据,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不在此列。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书中的部分内容使其成为实质响应的投标。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1)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1款规定加盖投标人**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
(7)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投标资格(包括在省属本系统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12)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是以下关系的:①本系统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②本公司中层领导的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六、本次钢材(低碳热轧盘条)采购为分批供货,本次招标评标原则为:原则上以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标底(浮动率)低者中标。标底(浮动率)由评标委员会在标前会讨论决定并在开标时公布。
七、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评标结束,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
八、其他
1、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相互守约,违约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评标结果经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向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中标人如不能按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欢迎对本次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0-383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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