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就青川县部分工程质量检测设备和仪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部分工程质量检测设备和仪器包括水泥检测设备、砂浆检测设备、砂石料分析设备、混凝土检测设备、钢材检测设备、防水卷材及沥青检测设备、门窗检测设备、节能检测设备、现场检测设备、室内环境检测设备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 (2)商业信誉良好,具有一定供货、安装、售后服务能力 (3)自2006年(含)以来做过单笔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4月28日至2009年5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分公司会议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19日 10:00 六、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分公司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09年5月19日 10:00 八、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分公司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支票/汇票/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自2006年(含)以来,做过同类项目的合同(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