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 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 《意见》提出,要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着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坚持尊重市场规律与加强宏观调控、开拓市场需求与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增量与优化存量、完善政策措施与深化改革创新相结合,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长效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通过提高财政奖励标准、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等措施,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企业主动退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钢铁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和3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解铝2015年前淘汰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对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13700千瓦时,以及2015年底后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上浮10%;水泥淘汰全部机立窑,逐步淘汰日产1000吨以下干法生产线;淘汰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平板玻璃。 挖掘市场潜力消化过剩产能 努力开拓省内外市场需求,适应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的需要,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消化部分过剩产能。推 实施绿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