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钢材老板游某利用行内规则,行骗江湖两年多,诈骗455万,却一口咬定只是经济纠纷,一度让警方、法院为难。武汉经侦支队民警耗时3个月、查阅账目100多个,成功地以“零口供”将游某抓获归案荆楚消息钢材老板游某利用行内规则,行骗江湖两年多,诈骗455万,却一口咬定只是经济纠纷,一度让警方、法院为难。武汉经侦支队民警耗时3个月、查阅账目100多个,成功地以“零口供”将游某抓获归案,追赃100多万。
2012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游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3年2月,民警将追回的100多万赃款案按被骗金额比重返还受害人。
想要我还钱?必须跟我一起骗!
做钢材生意的有一条行内规则:由于钢材交易金额太大,购买方首付一定比例就可以提货,等一个周期(一般一个月至两个月)再付给买方尾款。
游某在武汉开办了“振海物资有限公司”,公司装修豪华,游某本人也为人豪爽,请客吃饭只出入高档场所,生意圈里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位阔老板。
然而,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游某的生意越来越差,所欠外债几百万,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也被法院全部冻结。
2008年10月,游某找到债主兼“好友”杨某武汉力龙贸易有限公司老板。“我不是差你一百多万吗?但我没钱还你了,你如果愿意和我一起合作做点事,我可以赚到钱,你也可以拿回欠款。”
杨某发现,游某所说的合作是通过假合同进行诈骗,他坚决不同意。但游某先用好话相劝,请其吃饭,后来直白地说“你现在晓得我的计划,如果你不配合搞,我欠你的钱,你一分钱别想拿走!”杨某为了自己的利益,答应了游某的“合作”。
合作行骗三家公司损失156万
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5月,游某分别与朱某、林某、李某的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合同,并多次找这三家公司垫资进货。利用上述手段,游某共骗得156万余元。
游某其实早已无钱垫资,连打给被骗公司的50%货款大都是由杨某先期垫付的。而通过“合作”,杨某如愿拿到了游某100万的“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