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讯:4月22日,在泉南高速柳州收费站,广西交警总队高速二大队民警查一辆牌照为桂BN1692超长货车。该车居然在车后方悬挂塑料袋和方便面包装袋,充当警示标志。
当天下午3时30分,二大队民警看到一辆拉载重型设备和钢材的小货车从柳州收费站缓缓驶上高速路,便示意其靠边停下。经检查发现,钢材超出车身1.5米,超长部分也未悬挂任何警示标志,只用简单的几条铁丝捆绑了一个红色塑料袋和一个“红烧牛肉面”包装袋充当警示标志,颇为滑稽。
司机声称,这些设备和钢材打算运到来宾,因为觉得路程不算远,他嫌麻烦,就没有悬挂任何警示标志,顺手找了两个塑料袋绑在车后,就开上高速公路。
民警严重批评了司机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货车司机进行了相应处罚并要求他挂好警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