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召开的全国**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和《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单位**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08〕32号)精神,自今年5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和全国国税系统**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2008年全国**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采购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性专项检查,是**根据2008年**采购改革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国家税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采购专项检查工作,专门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总局分管局领导、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董树奎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厅、财务司、审计司、监察局、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集中采购中心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全国国税系统**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要负责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工作。
董树奎总经济师分别于5月7日、5月22日在总局机关专题会议和全国国税系统**采购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董树奎指出,开展全国**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深化**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采购工作体制的客观需要,是规范**采购行为、强化公共支出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从源头上建立防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全国国税系统是国家的重要执法部门,国税系统**采购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机关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采购制度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做好《**采购法》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8〕391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对全国国税系统**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范围和时间安排等提出了要求。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国税部门2006年和2007年的**采购执行情况以及**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尤其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整个部门单位总数的20%以上。专项检查的时间从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重点检查阶段(6月至7月底)、整改提高阶段(8月)、验收总结阶段(9月)四个阶段进行。
各地国税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国31个省(区)市国税局、5个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及扬州税务进修学院,都结合实际,逐级认真开展了**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抽查工作,各地重点检查覆盖面初步达到了整个部门单位总数的20%以上。
6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组成4个**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分别由办公厅、审计司、监察局、集中采购中心领导带队,分赴吉林、江苏、浙江、广东、广西、湖北等省(区)国税局开展重点检查。检查组重点对7省(区)国家税务局2006年和2007年**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7省(区)国税局的汇报,查阅了**采购预算、实施计划、信息统计等各类报表,查阅了采购项目清单,抽查了部分采购项目,并对武汉、杭州、苏州、佛山、桂林、吉林市国税局**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重点检查。检查组分别与7个省局主管**采购工作的局领导及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室、信息中心、服务中心、采购中心等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检查情况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重视。7省(区)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采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重大采购项目严格把关,为国税系统**采购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7省(区)国税局都建立了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多部门共同组成的**采购领导小组。如湖北省国税局还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于2002年在全国国税系统率先成立了省局采购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3名处级干部),人员配备力量强。
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健全。各省(区)分别制定了《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协议供货网上采购程序》等规章制度,规范了系统**采购行为,有些省对网上采购作出了积极探索。健全了“三位一体”集体审议、集体决策的工作运行机制。
**采购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如广东省国税局2007年全系统实现**采购预算9.15亿元,节约资金1.8亿元,节约率达19.7%,实际采购金额比2006年增长了26.7%。广西国税系统2007年实施采购1210次(项),累计安排采购预算1.84亿元,节约预算资金2408.59万元,资金节约率13.07%。二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如湖北省国税局自2002年以来,省局在**采购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质疑或投诉案件,树立了国税系统良好的**采购形象。三是**采购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建设。
各部门协作配合。在**采购工作中,各省(区)国税局都强调各部门的协作配合,要求业务、技术、财务、采购、监察、支出和服务中心等部门相互支持,通力协作,为**采购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工作关系。
档案管理规范。各省(区)国税局非常重视**采购档案管理这一基础工作,设专人管理**采购档案,按采购年度和项目分类归档,档案文件保存完整齐全,为有关部门巡视、审计及本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条件。
认真组织专项检查工作。各省(区)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印发了专项检查通知,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按要求于6月6日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按时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及报表,对下一步重点检查进行了工作部署。
检查组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有差异,一些单位采购预算和计划执行率不高,采购需求缺乏计划性和前瞻性,采购目录执行及报批报备执行等还有欠缺。
为促进各地国税局**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推动**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检查组要求7省(区)国税局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今后重点应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的衔接。二是严格执行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三是按照规定执行报批报备制度。四是强化对系统**采购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本省国税系统**采购工作领导和指导,增强系统特别是基层单位依法采购的意识。五是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注意保持**采购人员工作的稳定性。六是创建和谐**采购环境,充分发挥**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和协调作用,努力创建上下和谐、部门和谐、内外和谐的**采购环境,共同推进**采购制度改革深入开展。
来源:中国税务报
国家税务总局系统**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日期:2015-08-21 10:16 点击: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