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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号材料试制锅炉受压元件的评定内容
日期:2015-06-30 09:16  点击:0

    供热采暖 1.化学成分。应提供确定化学成分上、下限的试验研究数据。

    2.力学性能和组织稳定性。应提供在使用温度范围内(至超过最高允许工作温度50℃)温度间隔为20℃(有实际困难时,可按50℃间隔)的抗拉强度、屈服点并提供伸长率δ5、断面收缩率ψ、时效冲击值、室温夏比(“V”形缺口试样)冲击吸收功、脆性转变温度。

    对于工作温度高于350℃的碳素钢、低碳锰钢、低碳锰钒钢以及工作温度高于400℃的其他合金钢,应提供持久强度、抗蠕变性能以及长期时效稳定性数据。对于奥氏体钢,还应提供抗晶间腐蚀数据。

    3.抗氧化性。对于使用温度高于500℃的锅炉钢材,应提供在使用温度下(包括超过最高允许工作温度20℃)的抗氧化数据。

    4.抗热疲劳性。应提供在相应温度下的弹性模量(E)、平均线膨胀系数(α)和传热系数(λ)等。

    5.焊接性能。应提供钢材的焊接性能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数据。

    6.钢材的制造工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如冶炼、热卷、铸造或锻轧、成品热处理等资料。

    7.钢材的热加工性能。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如热冲压、热卷、热弯、热处理等资料。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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