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通信技术在**采购领域中的广泛应用,网络也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发展,并影响着采购活动和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和安全问题,引发了形形式式的网络侵权纠纷以及“黑客”走访等现象。笔者认为**采购中的网络应用亟待加强安全防护。
须从**采购网络交易系统加强加“密匙”抓起。①随着网络技术(特别是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上采购和网上交易等)在**采购活动中的广泛应用,一些不法供应商(不法分子和供货“黑客”等)通过不择手段“**”采购加“密匙”资料;②由于目前全国**采购系统还未真正形成联网和网络共享化,加之,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保密与防“盗”意识不强,网络系统缺乏专职(高水平、精懂行的网络技术人才)特殊人才,导致了这方面工作的弱化,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③有的地区加“密匙”虽已做到,但从事**采购活动有的地区的人员有怕麻烦或者无意间的疏漏等因素,又给网络“黑客”有了可乘之机!④鉴于当今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和“瞬息万变”),采购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跟上网络发展步伐,在网络资料安全保护措施中也程度不同地留下了一些相关专业方面的缺失;⑤这里就亟待要求从事采购活动的人员坚守好维权职责阵地,将维权活动进行到底;⑥要吸取一些网站侵犯名誉权、网络资料被盗等的教训,积极主动地建立起不应公开采购资料(包括招标投标文件等)的保护和加“密匙”等防范工作;⑦利用**采购网络连统等优势,加大对采购队伍中的网络安全保密知识辅导力度,千方百计地切断“黑客”**网络保密资料通道,把**采购活动中的网络应用得更加“淋漓尽致”!⑧用采购网络分块加“密匙”等方法,阻击“猎手”的侵入和无法进入“下一步”,使其“密匙”真正发挥安全保护作用和威力。
须从供方主体在网络中的真实身份“甄别”抓起。①采购网络系统中的供方主体(包括经纪人、自然法人、企业法人、经营户和供货经纪人等)注册必须以真实身份,否则,将不予办理网上采购手续;②要充分维权,一是**权侵权的维护;二是名誉权侵权的防范;三是知识产权等侵权的保护;③,由于网络侵权现象的层出不穷,归根到底是我国公民(包括广大供应商等)的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网络环境下的道德失范造成的;④缺乏对人们网络世界真实身份的严加控制和约束,导致了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不规范、行为难准则、法律约束不到位等现象;⑤在网络上因为存在着身份的失真,信誉、诚实等也就容易被抛到脑后;⑥加之,人们在网络上从事的诸多行为,与自己在现实世界的行为有着很大的差别,或是为放松心情,或是对自己行为的任意放纵,有的甚至就发展为网络“黑客”帮凶及违法**行为;⑦目前,网络世界里尚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传统的道德规范很难约束到网络行为;⑧从这个角度看,**采购网络防范侵权和维护安全保密就更显得尤为重要。
须从制止采购信息网络侵权(“黑客”盗用等)行为抓起。①互联网和网上采购及网上交易的普遍使用,不仅节省了采购时间和采购成本,而且还方便了广大供应商身在“千里之外”的网上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交易等更快捷);②互联网时 代,任何一条采购信息、采购广告,可以在几秒钟之间传遍世界每个角落;③供应商(供方主体的任何人)只需在网上通过鼠标点击即可完成进入或**相关采购交易、报名等操作程序;④用国家(**部、信息产业部等)相关规范性网络行为政策和措施来实现制止**采购网络被侵权或“黑客”恶意**等等现象,还**采购网络应用的一片“净土”!⑤要克服和降低网络维权的成本太高,而且维权难度极大等倾向,让**采购网络技术的强大功能发挥得更加尽善尽美;⑥切实利用好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其功效是其他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网络侵权和网络“黑客”**,维护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