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争做依法采购的楷模
随着呼伦贝尔市**采购事业的蓬勃发展,**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采购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这对**集中采购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中心不等不靠,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积极探索**集中采购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争做依法采购的楷模。
(一)公开招标采购。
一是招标采购活动均严格按照《**采购法》和财政部《**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执行,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均在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的内容、时间均符合法律规定。
二是坚决杜绝指定品牌采购,建立品牌竞争机制,鼓励制造厂家直接投标。单一品牌竞争不可避免地带有价格保护和货源控制色彩,也容易产生串标、围标现象。品牌竞争不仅是《**采购法》的要求,也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既有利于促进自由竞争,公平竞争,也更有利于采购人节约资金。
三是标书中公布详细的评分细则并对标书进行公示。评分细则是衡量和评判投标人综合实力的直接依据,评分细则公平合理,就意味着选择投标人的标准公平合理。它包括价格、质量、企业实力、信誉和售后服务等多方面,全面体现采购项目的评判需求;各分项的分值比例按分项的重要程度设置分值;每分项的评分点尽可能明确和细化。投标人通过评分细则可以衡量出自身在价格、质量、企业实力、信誉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以便取长补短、科学合理地编制投标书。同时,标书发售前还要在*****采购网上进行公示,投标人可在公示期内对评分细则内容进行书面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将对质疑进行公开答复。对于评分细则中确实存在的不合理条款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内容在网上进行公开发布,确保评分细则公平合理。
四是建立招标项目开标前协调会制度、标后反馈制度。协调会主要内容是采购中心向采购人介绍标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招标公告发布情况、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方案制定和审核确认情况、资格预审情况、标书发售情况等。同时,向采购人介绍开标、评标程序及评标时的注意事项,并听取采购人对标前各项工作意见及向评委会所作的项目简介内容。标后反馈制度主要是采购人应将货物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问题处理、货款支付等情况及时反馈给采购人。
五是加强对主任评委人选和评审工作的监管。要求采购人委派熟悉了解该项目并有该项目技术专长的人员来担任主任评委。采购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应担任主任评委。评委在评标时只能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绝对不允许自作主张擅用其它方法或在评审时带个人观点,应特别重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保评审质量。同时,成立由纪检、**采购管理、采购人和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评标复核组,对评委的评定结果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评委会提出复核建议。
六是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管,采购人应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在确定中标供应商时,要求采购人依法根据评委会提出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选择评分评分排序为第一名以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必须提供排序在先的投标人同意放弃中标的书面材料。采购人在后期审查和考察论证中要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不得背离,更不得以所谓新的标准来否决供应商。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采购人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不在法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无故不出具验收报告、不按时足额付款等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其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对等。
七是加强**采购合同履约和项目验收工作,保证**采购质量。**采购合同均由采购人、采购中心和供应商三方联合签订。要求采购人成立由纪检、财务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联合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对于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验收时除上述人员外还应聘请技术专家和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参与验收工作。对于全市联采项目,验收报告应由各项目区基层使用单位出具,不再由上级主管单位统一出具。
(二)非公开招标采购。
一是采购项目实行“二公开”和“一会商”制度。“二公开”:一方面是采购信息在*****采购网上公开,让所有有意参与**采购竞争的供应商都能知道**采购信息,确保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权利;另一方面是采购结果在内蒙**采购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特别是未中标供应商的监督,维护好**采购“阳光”形象。“一会商”:指在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在报价供应商达三家以上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由采购小组集体会商,原则上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确保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二是实行采购项目分工负责制。在保证各项采购业务工作平稳、顺利运转的前提下,结合采购中心各部职责和采购业务情况,成立了四个采购小组,每组两人。采购项目分别由各组轮流做标前和标后,每个采购项目都是由两个采购小组四个人负责,标前和标后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形成采购业务量化管理、职责分明、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
三是细化采购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在业务流程上,我们把采购工作分成标前、标后两个部分。标前:公开招标项目是制定标书、资格预审、网上发布信息、发售标书、收取投标书等;非公开招标项目是制定询价函或采购文件、网上发布信息、接受报价并按报价高低顺序整理提交采购小组会商等。标后:中标结果公示、制作合同文本、组织采购人和供应商签定合同、与标前小组、采购人一同验收、采购文件整理归档。每个采购项目分别由各组轮流做标前和标后,每个采购项目均由两个采购小组四个人负责。标前和标后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形成了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的内部制约机制。
四是完善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增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比例,减少询价采购比例,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采购结果的影响。首先是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载明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时间、地点和谈判程序等。其次是成立由采购人、专家、采购中心联合组成竞争性采购小组。采购人担任采购小组组长。采购小组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轮次及每个轮次的谈判重点;拟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规格、价格、服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再之是规范谈判程序。采购小组应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现场宣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价格。同时,要邀请**采购监管部门或社会监督员对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进行监督,切实保证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能够规范、有序地进行。对于技术要求明确,货源充足,竞争供应商较多的采购项目,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完成之后,采取现场竞价形式,现场公布成交结果,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下)
